會議論文格式規範說明

會議論文格式規範說明

一、基本格式

(一)來稿語言:中文稿件,但具有一定學術價值的葡語、英語等外文學術文章的中文譯本也可刊用。

(二)來稿項目:所有稿件,均應包括四個項目:中文及英文題目、中文及英文摘要、中文及英文關鍵詞(四至五個)、作者工作機構及職稱或職務(中文,並在作者姓名後用“*”號在首頁下方註明)。

(三)來稿文字:所有稿件,均應使用宋體、繁體字。內文:1_1_點,間隔為單行間距。

題目與標題:

來稿題目為18點加粗居中打印;副標題另起一行,16點加粗居中打印。

內文一級標題為12點加粗居中打印。例:一、標題內容。

內文二級標題為11點加粗,加括號,空兩格放置。例:(一)標題內容。

內文三級標題為序號後加“*”,空兩格放置。例:1_._標題內容。

內文四級標題為序號外加小括號,空兩格放置。例:(_1_)_標題內容。

二、註釋體例

一、總則

(一)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,獨著類書籍無需在作者名稱後加“著”字;非獨著類書籍,根據被引資料性質,應在作者姓名後加“主編”、“編譯”、“編著”、“編選”等字樣。

(二)文中注釋一律採用腳注,全文連續注碼,注碼樣式為:①②③等。

(三)非直接引用原文時,注釋前加「參見」;非引用原始資料時,應注明「轉引自」,應盡可能避免使用「轉引」。

(四)數個注釋引自於同一資料時,注釋體例為:1.書籍類,前引,哈耶克書,第48頁;論文類,前引,王澤鑒文。

(五)引文涉及同一資料相鄰數頁,注釋頁碼部分可標注為:第×頁以下。

(六)引用自己的作品時,請直接標明作者姓名,不要使用“拙文”等自謙詞。

二、分則

(一)著作類

1.注釋信息編排方式為:作者姓名:《著作名稱》,出版社×××××年版,第×頁或第×-×頁。

2.著作若有副標題,以破折號與標題隔開。

3.著作的版次緊隨著作名稱,以「(第×版)」、「(修訂版)」或「(增訂)」的方式表示。

4.合著應標明全部作者姓名。三人以上合著的,第一次出現時,應寫明全部作者姓名;第二次出現時,可以在第一作者之後加「等」字省去其他作者姓名。作者姓名之間以頓號(、)隔開。

5.多卷本著作應在著作名稱後,以「(第×卷)」、「(第×冊)」或「(第×輯)」注明卷、冊或輯數。

示例:①王澤鑒:《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》(第1冊),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,第4頁。

(二)论文类
1
.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:作者姓名或名称:《文章名称》,载《期刊名称》××××年第×期。
2
.须在期刊杂志名称之前加“载”字,辑刊或文集论文须在主编者名称之前加“载”字。
3
.以“××××年第×期”标注期刊杂志的出版时间,不使用“第×卷第×期”的标注方式。
示例:①苏永钦:《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》,载《中外法学》2001年第1期。
(三)文集类
1
.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:作者姓名:《文章名称》,载×××主编/等著:《著作名称》,出版社名称××××年版,第×页。
2
.译著类文集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:作者姓名:《文章名称》,译者姓名,载×××主编/等著:《著作名称》,译者姓名,出版社名称××年版,第×页。
示例:①[]J.萨利斯:《想象的真理》,载[]安东尼·弗卢等著:《西方哲学演讲录》,李超杰译,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,第112页。
(四)译作类
1
.书籍类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:[国别名]作者姓名:《著作名称》,译者姓名,出版社××××年版,第×页。
2
.论文类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:[国别名]作者姓名:《论文名称》,译者姓名,载《期刊名称》××××年第×期。
示例:① []卢梭:《社会契约论》,何兆武译,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,第55页。
(五)法典类
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:《法典名称》,译者姓名,出版社××××年版,第×页或第×-×页。
示例:①《德国民法典》(第3版),陈卫佐译注,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。
(六)报纸类
1
.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:作者姓名:《文章名称》,载《××日报或报》××××年×月×日×版或第×版。
2
.采访类文章应注明记者姓名。
示例:① 刘均庸:《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》,载《法制日报》200413日第5版。
(七)古籍类
1.
应注明责任人、书名、卷次或责任人、篇名、部类名、卷次、版本等。
2.
常用古籍可以不注明编撰者和版本。
示例:①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。
(八)辞书类
参照书籍类著作的注释体例。
示例:①《新英汉法律词典》,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,第24页。
(九)外文类
另有特别注释体例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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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日期
論文題目截止日期2018年06月20日
徵文投稿截止日期2018年09月20日
網上註冊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0日
現場報到日期2018年11月04日
會議日期2018年11月04日-11月07日